目前分類:經營甘苦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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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經算是接近搬店面整備的尾聲了, 今天是農曆 10/14 俗稱的天公生, 據說是本年度最好的開工日子, 所以選在這個不是六日的非例假日舉行有祭拜儀式的開工;

至於對外的正式喬遷新喜"榮團會"則在 11/15 也就是本周六, 晚上還有烤肉活動且風雨無阻~ 歡迎舊雨新知來湊湊熱鬧喔~

還在祭拜時已經開始有花籃進來了 感謝大家的加油打氣~



還真多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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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民權西路 243-1 號, 這個孔方創業之初"安身立命"的處所, 六年走來一路有風有雨, 在 11/09 屆滿時已經整整六年, 也在此時終於將處所內完全搬空,此處的階段性功能結束, 即將走向另一個階段: 擴大經營!

這兩千多個日子絕非像繳了白卷般的渡過, 孔方自本來從事的資訊領域, 因為興趣而投身完全沒有從事過的機車領域, 自白手起家與家徒四壁, 到今日累積整套 snap-on/blue-point 工具設備, 也在業界內打出一點小小名號, 其中經營的辛酸歷程絕非三言兩語可以道盡..... 臨走前告訴自己: 在這裡螫伏六年後終於"殺出廟街, 放眼世界"了~ ( 引述電影"食神"裡對白 )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再見了! 民權西路 243-1 號~

再見了! 民權西路 243-1 號


六年前草創之初的狀況 各位看倌會想進來維修保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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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名片終於趕製出來了, 感謝豬寶寶將士用命的設計與輸出..... 這次採雙面印刷加上地圖, 且考慮不同車種的建議路線, 希望舊雨新知都能輕鬆找到孔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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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天的折騰, 終於又整理到比較勘運作的環境了, 其實舊店面還有許多"細軟"還沒搬過來, 最重要的是新店面的物品擺放空間也還沒處理好, 造成許多東西無法放到定位的窘境..... 在王哥的全力協助下終於將舊店面的所有吊壁層架都裝上了, 趕緊把物品先放到定位, 至於整理只能用零碎的時間來處理了......

為了營造展辦室的氣氛, 孔方鋪了地毯/採用幾組軌道燈與吊扇, 主要目的是來照射放在展辦間的展示車與精品, 也可以緩和機車維修的陽剛之氣, 使室內能柔和一些讓大家都能放鬆心情~ 至於容易髒的地毯嘛~ 只好靠自己努力的清潔了!

台灣水電工之王: 王哥~


雖然工具設備都還沒到定位 還是得硬著頭皮處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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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日三天的假期開始了, 也是搬店最好的日子~ 白天時孔方先用小貨卡自行載送若干物資與車輛至新店面, 直到晚上小汪現身, 加上小琥/13 郎的加入後, 似乎可以提早開始搬大設備了..... 幾個人就開始星夜趕工啦~

小汪的 3.5t 貨卡 + 尾門升降機, 對孔方而言有如嬰兒望父母, 加上起重推車 ( 可常在大賣場看見 ) 使得大型設備的搬移輕鬆許多, 尤其是噴砂機, 大概是除了升降機以外最重的設備, 搬得人人香汗淋漓~ 13 郎也發難要補充血糖, 此時才發現大家都還沒吃晚餐, 趕快來大快朵頤一番; 夜深後留下孔方一人慢慢整理到天亮, 總算有點樣子了, 才拖著疲倦的身子回家.....

開搬前先照一下供日後回味




開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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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好玻璃框後可以開始來上漆了, 前提是很多坑坑疤疤處需要補土, 地上物與牆上物也要再清過~ 最頭痛的就是一堆廢五金~ 趁著天氣轉好的時後趕快載去給資源回收處理, 還拿了近千元回來貼補家用, 勉勉強強啦~

接下來就是萬中無一的水電達人王哥重裝上陣, 帶了兩萬多塊的水電工具來裝修電路 ( 此時心中 os: 孔方僅放在地上的隨車工具包裡 snap-on 工具價值就可併驅爭先, 嚇不倒我的~ ) 阿南更是讓孔方銘感五內, 特地請了一天年假來幫忙刷漆~ 孔方也沒閒著, 除了到處跑來跑去還得克難的交 sm250 新車.....

前一晚補土中~


賣廢五金貼補家用 自載自送價格多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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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周來的整頓, 除了該丟的垃圾外, 其餘還有價值的東西不是廉讓就是自用或送人, 例如工具櫃/升降機/空壓機/手工具等等都已出清, 材料等也清得差不多了, 其餘全都暫存他處;

星期天終於把"動亂的根源"地板橡皮墊給清掉, 隨之而來的是下方陳年老垢與殘膠, 孔方花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完全搞定, 從天花板垂下來的電視也搬下來, 總算有清空的樣子了~ 如此之後才能開始做隔間與上漆等工作~

終於清得差不多了~



放台車當空間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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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來的真是時候~

本來是打算星期天花一整天的時間來整理, 但超過 17 級的颱風力量讓人不敢出門, 尤其萬華還有台計程車被異物從擋風玻璃穿刺入車內, 運氣很好並沒有刺到人..... 所以星期天只能向隅了;

星期一倒是徹徹底底的颱風假, 趕快出門整理整理; 先去大賣場弄些清潔器材, 到了新店面開始整理, 但每次望著滿地的垃圾, 真是不知從何整起~ 還是慢慢來吧; 兵分兩路, 一組人馬先整理出可以暫存東西的廚房與廁所, 另一組人馬則處理門口的物資設備並整理垃圾, 幾個小時下來也算有些成果~

大賣場買的清潔器材在此


唉~ 百廢待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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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方頂下一位同行的店面, 昨日已確實移交; 接下來的兩週孔方就必須兩頭跑, 首先要把同行留下來的工具設備整理一下, 除對孔方有用的東西外 ( 其實絕大多數的東西孔方都有而且都是 snap-on/blue-point ) 其餘的都是賣掉或送人, 再不濟只好當垃圾清掉了~ 等整間店面都清空之後接下來就是裝璜並隔間, 前面隔間成維修保養區, 後面則為置車 + 精品展示兼辦公區; 最後就是把舊店面的工具設備材料, 做總的一次搬過來安裝, 再做最後的細部整理~

總之一切百廢待舉, 接下來可是很忙的兩週.....

店面概況



工具設備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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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天沒寫些東西了, 因為這幾天都在籌備新店面的細節, 終於敲定了~

為考慮解決目前營業地點的各種瓶頸, 決定擴大經營規模, 將營業地點遷移至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 313 號, 下週起開始逐日進行搬遷作業, 此段時間仍維持半營業狀態, 聯絡電話暫時不變; 預計於 11/15 完成喬遷新喜重新開張, 歡迎舊雨新知不吝光臨指教;

紅牌大型重機/汽車建議路線: 可由環河快速道路/水源快速道路之萬大路口轉進後, 直行至萬大路 313 號即可;

其它車種建議路線: 可由大稻埕/鄭州路/桂林路等水門進入堤外便道, 沿河岸至華中河濱公園水門轉進萬大路即可;

國道一號北上建議路線: 由五股高架道路 ( 泰山五股可接上 ) 由環河北路交流道下, 之後同紅牌大型重機/汽車建議路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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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電子業都曾是孔方的工作職場;

其實電子業也相當有趣, 個人尤其偏好數位電子/介面/80x1/x86 系列單晶片等等, 唸書時常常做些小東西來玩, 也想把這些東西運用到機車上, 所以就做出了一個檔位顯示器, 當時是裝在 husky 上面, 許多車友與車業看了都嘖嘖稱奇, 居然還有業者找上孔方, 想將其開發成量產改裝品.....

左側為測試版 右側為實用版 下層為 12v 轉 5v 電路


但當孔方看過如王牌一類車種的檔位顯示器的"機構"後, 發現實在不用這麼大費周章, 需要搞到閘層次才能處理 ( 為了處理開關的彈跳現象, 還得靠正反器記憶狀態 ) 這是機械式接點型的元件層次就能處理的功能了 ( 數位電子的三大層次為元件層次/閘層次/暫存器層次 ) 所以隔行如隔山, 老是用電子的領域去看機械, 很多時候要處理一個功能, 機械上可能只是簡單的機構, 電子上得花很高的成本與知識背景才能完成;

不過偶爾還是會有車友來信詢問這檔位顯示器的細節, 沒有數位電子背景者難度太高就不鼓勵了, 有相關背景者當然還是可以試試, 最重要的是必須解決誤判的問題, 因為靠檔桿位置去觸碰開關, 不如從變速鼓轉動的角度去觸碰接點來得確實..... 改裝本來問題就很多, 尤其是個人/車業資源無法超越車廠資源, 還想超越車廠的格局難度實在太高, 所以這種東西還是玩玩就好, 一二十年後再來聊表如"紀念那段對數位電子狂熱的年代不曾留白"之類...... 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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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消費者, 不知應該是用天真還是無知來形容;

"保證書"內容的規範, 各公司企業一定會有法律顧問或法務部門參與意見並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內容如保證實施的範圍/時間/地區/方式/限制/除外原則/不保證原則..... 等, 其中有公司企業對其產品的保證義務, 自然也有消費者必須要配合的義務;

車廠要求如"不得變動原車零配件否則不予保固"等車主應盡之義務, 偏偏有些人就是異想天開, 將新車改裝之後還想擁有原廠保固, 要享有權益之前, 先問問自己盡了多少義務吧? 還想要經銷商替之爭取改裝後仍有保固的"權益", 合情合理合法的權益經銷商都會替車主爭取, 但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權益"呢? 請這些異想天開的消費者自求多福吧~

也許可以寫封存證信函寄給車廠, 要求車廠必須對"改裝後必須仍有保固"的"權益"做出回應, 但是想當然爾, 車廠不是不動如山不予回應, 就是會收到一封由車廠的法律顧問/法務部門寄來的回覆函, 閱讀內容也只是自取其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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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有一個孔方熟識的同行打算將店面頂讓, 說實在的, 每當知道有這類消息時都讓孔方惋惜與嘆息, 惋惜的是又有一個同業撐不下去了, 嘆息的是自己還能經營多久? 車業經營是現實與實力的世界, 有很多學生/社會人士包含孔方所認識的人裡, 也有幾位想躍躍欲試, 興沖沖的也來開一間車業; 但是孔方要在這裡提點一下, 創業其實不難, 但真正的考驗是在創業之後才開始;

有些人以為, 會維修/保養就可以獨當一面的經營車業; 其實維修/保養大概只佔車業經營的 30% 左右, 而且這是最基本的, 如果連這 30% 能力都沒有的話實在是不鼓勵進入此職場, 還是多透過管道進修為宜; 當自行評估基本能力充足之後就能經營車業了嗎? 剩下的 70% 是什麼呢? 這就是成敗的主要關鍵了: 是否能妥善的經營車業?

有些車友可能因為維修保養的能力不錯, 被其他車友"拱"出來開業, 但很快的就承受不住市場考驗; 原因自然不會出在擁有一身的好本領, 而是對機車業的特性沒有充份的認識, 也沒有吸取他人的經營經驗, 對市場走向不敏銳者很快的就會被淘汰了.....

如果以漫畫家做例子, 其實新人如過江之鯽, 但是真正能成為漫畫家的人是少之又少, 如日本每年至少有 20 萬人想當漫畫家, 以日本漫畫閱讀人口之眾, 漫畫出版社之多, 這 20 萬人裡卻只有數百人可以如願成為真正的漫畫家, 競爭激烈可見一般; 機車業也是如此, 能自力維修保養者絕非少數, 但有多少人能開業後還能長久經營, 真的是屈指可數;

一般機車業常見的金字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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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業的時候, 由一位車友 tom 以下圖為底稿改成灰階後做了名片, 發了四年餘..... 這張底圖是來自於 98 年的桶後烏玉檢查哨前, 車種為 93' KLX250R; 之後底稿因硬碟 lost 掉就沒再印名片了, 倒是一直在找新的圖片來做底稿~





因緣際會, 有另一個名片業的客戶有意願幫忙印名片, 孔方趕快找豬寶寶弄了底稿, 很快的就印好了~ 這張底圖可不是 cg 效果, 而是騎 06' DRZ400SM 在郡大林道裡, 夜幕低垂時順手自拍的渾然天成~ 其實還有很多照片可以拿來做名片, 改天再來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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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很多剛認識的車友也會問起孔方, 怎麼會來做機車業這一行( 多半都是因為孔方看起來沒有"黑手的臉蛋" ) 一貫的回答是除了這是興趣之外, 也多半都會告知, 開業前從事的是軟體設計; 寫軟體是學生時代所夢想的工作之一, 孔方也確實做到了.....

高中各暑假就開始在資訊業打滾, 二專時白天的工作就是資訊業, 從組裝到電腦展的解說員, 從內部維修/門市/展場到外務架網都是工作內容; 當年的資訊業相當吃香, 隨便掛個"工程師"薪水少說也拿個 35k, 不像現在的資訊產品比當年實用太多又豐富, 卻多都在 25-30k 以下沉浮, 加上現在通貨膨脹, 真是不可同日而語..... 當兵前在一間專做國內兩大知名連鎖便利超商收銀系統的公司, 做 unix 後台主機問題處理, 用 modem 遠端登入處理即可, 相當輕鬆待遇又不錯, 加班時都是超商公司出加班費, 出手也很大方; 退伍後找一份離家近的軟體公司專職寫軟體的工作;

寫軟體這工作雖然曾相當嚮往, 大概是喜歡以電腦為伍, 寫些自己有興趣的東西讓人使用的成就感 ( 甚至是用自己的方式寫自己喜歡的東西 ) 但真的做起來卻相當辛苦; 竹科新貴們的心聲孔方可說是感同身受; 每天進了公司就是待在電腦前面, 一坐就是十幾個小時, 整套系統歷經多年來多人修改早就已經面目全非, 連 file layout 都錯誤一堆, 改程式還不如重寫; 又有時間限制, 尤其是跟著現行法規的程式, 還沒改好的等著被政府機關劈, 先改好的別高興, 因為法規可能隨時會改, 也就是隨時可能會做白工.....

就這樣被惡操了兩年, 孔方老是在想: 每天早上九點進公司, 晚上十一二點回家, 洗個澡吃點東西上上網做雜事, 睡覺起來又要去公司, 六日可能還要加班..... 這就是我要的生活方式嗎? 只拿薪水是我的生活價值嗎? 看看同部門另一位寫了十幾年卻也不是管理階層, 找不到結婚對象只好娶個越南新娘, 這.....

很巧的公司打算派人去大陸, 因為把程式外包給大陸人寫, 但要有公司的人參與日後才容易維護; 但孔方不打算離鄉背井, 又很巧的有車友順水推舟的說不如就自己開個車業吧..... 但從孔方離職到確定創業這段時間是相當掙扎的, 因為必須面對太多不確定的未來, 例如本職學能足夠嗎? ( 完全沒有從事過機車相關業 ) 資源充足嗎? 生意會好嗎? 如果撐不下去怎麼辦..... 等等, 想必有創業經驗或是正在考慮創業者都會有類似的煩惱, 但孔方必須說, 做個不悔的選擇後, 放手去打拼你的事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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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對車業開出來的價碼都有些疑問, 有時只是單純簡單的轉動工具, 為什麼價格這麼高?

除了車業的基本開銷外, 工具的損耗也是重點; 例如無堅不摧的 RK 原廠鍊條工具, 碰到銹蝕嚴重的鍊條偶爾也有吃憋的時候; 像下圖這種不正常的現象, 就是工具的損耗, 一隻彎曲 ( 第一次發生 ) 另一隻彎曲加折斷 ( 折斷偶爾發生 ) 最後還是用砂輪機破壞後更換新鍊條, 不過新鍊條的截斷/組合與壓製卯釘還是要 RK 原廠鍊條工具才行~

如此平白損失兩隻頂銷, 而單隻頂銷的價格買國產鍊條工具已綽綽有餘, 扣掉鍊條本身的成本, 等於沒有利潤..... 身為單純的車主消費者可曾想過此類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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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業五年一路走來有甘有苦, 同時期或稍早稍晚開業的同行, 仍堅持者有之, 已退出者有亦之, 令人不勝欷噓..... 偶爾翻翻過往照片, 苦笑於草創時的寒酸, 喜悅於數年來的成長, 厭惡於低層次的顧客, 無奈於同行間的相忌, 感動於車友間的扶持; 來做點小小的回顧吧~

軟體工程師搖身一變成車業負責人 "裝璜"都得自己來





最初的工具設備 現在除工作桌/拆胎機之外都換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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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車, 有時真的是通宵達旦, 當要打烊時已經天亮, 回家的路上一堆人出門跑步/送報紙送牛奶/道路清掃..... 真是機車人生啊~ 有人說天天被機車包圍應該很幸福, 孔方卻很想看一次完全清空沒有機車的樣子, 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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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基本上跟一般的行號設立差不多, 只要檢附下列文件:

行號名稱預查表 ( 付費查名稱是否重覆 )
設立登記申請書 x 4 ( 可網路下載列印 )
行號事項登記卡 x 2 ( 硬卡, 要現地購買填寫 )
負責人身份證影本 x 2
大小章 ( 在行號名稱預查沒問題之後刻行號名稱的大章, 小章則為負責人名稱 )
合夥應附合夥契約書 x 1, 負責人與合夥人身份證影本 x 3

建築物證明文件如下 ( 這個要跟房東或工務局申請, 或選擇"A 案作業"聯合辦公會自查 )

1. 使用執照影本或存根影本
2.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3. 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
4. 建築物使用執照核准平面圖
5. 建築改良物登記簿騰本及測量堪測成果圖

資本額在 25 萬到未滿 50 萬者, 需檢附財力證明 ( 如存摺 ) 50 萬以上則需有會計師簽證查帳報告書, 資產負債表, 存款證明, 委託簽證書;

這樣就可以送件到各縣市的建設局相關單位辦理; 不過機車相關業是列入管制的行業, 因為營業項目是列管類的機車, 所以負責人的資料會再送往相關單位 ( 在北市是市刑大 ) 做安全查核, 會花比較多的時間; 如果過程順利的話 14 天內即可辦妥營利事業登記證; 之後稅捐處會找你辦理統一編號與發票 ( 原則上資本額 20 萬以下免用發票 ) 消防局或管區消防隊也會找你查看防火安全設施等等, 都沒問題的話就可以準備其他事務了;

目前機車行可以有這些營業項目:

1. 機車修理 ( 目前還不用證照, 但正在推廣, 可能再過一段時間就要了 ) - J 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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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主旨: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之重大缺失
案件內容: 本人孔方 ( 以下簡稱甲方 )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 ( 以下簡稱乙方或乙方處所 ) 自稱乙方處所駐衛警陳清鴻 ( 以下簡稱丙方 )

台北市機車商業同業公會委託乙方辦理之"會員在職人員進修訓練班" ( 北市機會文總字第 0932 號 ) 甲方業已報名且於 2006/07/01, 07/08, 07/15, 07/22 等日 09:00-17:00 於乙方處所上課, 甲方於 2006/07/01, 07/08 於乙方處所上課已畢;

甲方於 2006/07/15 14:00 前往乙方處所上課時卻遭丙方以甲方無學生證為由拒絕放行, 甲方認為乙方由始至當日並未發放給甲方與同期所有學員學生證, 甲方與其它學員亦能進出, 是為丙方刻意刁難且丙方並非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員警卻警衣外穿僅為疑似駐衛警故身份不明不予理會, 甲方卻遭丙方強制拉扯推擠直至訓練師趙永中/蒲國芳聞訊趕來方才告一段落; 經甲方觀察於同日 17:00 學員下課之際在無學生證情況之下依然能輕鬆通過警衛室門口與大門也未遭攔阻盤問;

本人在此強列的要求, 相關單位必須對以下問題進行公開且正面回應, 否則不排除報請市議員於市政質詢時一併提出檢討!

1. 為何受訓學員沒有發給學生證或可供識別的通行證件?
2. 為何駐衛警放行沒有發給學生證或可供識別通行證件的人員通行? 警衛室形同虛設且有瀆職之嫌!
3. 為何自稱駐衛警的丙方臂章字樣為"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而甲方於同日 17:00 前往警衛室觀察時, 當時的駐衛警臂章字樣卻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丙方並非市府警局員警為何可著警服且還有一線三星的階級?
4. 依"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丙方是否合乎條件? 並應檢附相關資料以供檢閱!
5. 丙方強制拉扯推擠甲方之行為是否過當? 且丙方事後為何完全不理會甲方的致歉要求?

本人再一次強列的要求, 相關單位必須對以上問題進行公開且正面回應, 否則不排除報請市議員於市政質詢時一併提出檢討!


受理機關: 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
回復機關: 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
回復日期: 2006/7/24
發文字號: 95.07.24 北市職訓行字第09530460100號
處理情形: 親愛的市民您好: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市民孔方先生您好,您所詢問之問題,本中心答覆如下:

ㄧ、為何受訓學員沒有發給學生證或可供識別的通行証件。答:本中心對於受訓學員相關權益與服務措施,均依既定作業措施辦理,學員報到後即依例要求繳交相片供製作學員証及結業證書使用,對台端所屬機車公會委訓班亦同,惟因該班於7月初開課後,部份學員繳交相片動作緩慢,且該班每週僅上課乙次,致該班訓練師不及全數製發,以致台端遲至7月中仍未領取,本中心已要求該班負責訓練師著即製發各學員進出使用。

孔方按: 分明就是辦事不力藉故卸責爾, 第四週上課時所有學生都拿到學生證, 當天也全數收回, 也就是上了四週的課只有最後一週當天有學生證

二、為何駐衛警放行沒有發給學生証或可供識別的通行証件的人員通行?警衛室形同虛設且有瀆職之嫌!答:本次駐警同仁與台端因非於正常上課時間出入(正常時段為08:30~09:00,事件發生係下午14:00),因証件出示事宜,引發爭議,本中心深感遺憾,已責成相關主管在對所屬同仁加強為民服務態度與執勤技巧認知等在職進修,避免類似服務不週狀況再現)。

孔方按: 許多學員皆為車業經營者, 有事不能晚到不能早退? 只要有學生證就不會有當天的狀況, 也因此事孔方是拿到學生證的第一人

三、為何自稱駐衛警的丙方臂章字樣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而甲方同日1700前往警衛室觀察當時駐衛警被張字樣卻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丙方並非是警局警員為何可著警服且還有ㄧ線三星的階級?答: 國內各機關學校駐衛警察人員服裝穿著依據82年7月29日內政部台內警字地8285705號函﹝警察機關學校行政人員、特殊作業人員、學員生駐衛警察暨補助警察員服裝著用規定﹞,本中心駐警同仁、服裝穿著、警階佩帶均依相關規定穿戴並無不當。惟臂章部份,現今臂章上名稱已改正為單位機關名稱,本項缺失本中心駐衛警已即時改正。

四、依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管理辦法,丙方是否合乎條件並應檢附相關資料供檢閱!答、本中心駐衛警係民國72年中心設立時,依相關編制員額設置,事件當事人隊員陳xx其派令係經本市警察局於73年10月15日北市警人甲字第105221號函核定在案。

五、丙方強制拉扯推擠甲方之行為是否過當?且丙方事後為何完全不理會甲方的致歉要求?答:經查事件發生當下,本中心相關訓練師及據報到場之管區派出所員警均到場就爭議與拉扯進行排解,本中心駐警同仁當下亦作道歉表示,且事件後次兩日(週一),本中心各級主管因電話聯絡致意未果,業請相關同仁與主管會同委訓單位北市機車公會總幹事等,於7月17日親赴台端處所作最誠摯致意,業取得台端諒解。

孔方按: 與事實不符又與邏輯不符, 當日丙方完全不理會甲方致歉要求, 又如果當日丙方已致歉, 怎需次兩日後再次登門道歉?

六、本中心同仁執勤態度與技巧未盡週延,已作深刻檢討再作嚴格要求與改進,俾使此一職訓園地充滿祥和瑞氣,並進而提升市民技能水準,達安居樂業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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