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年孔方為了爭取變更這個場地的使用權忍受多少風風雨雨..... 這兩年都沒去了, 各位請多加利用~



若有不知情的民眾與管區警察騷擾, 請用以下文字教育~



有興趣的車友可以把這份文件印出來, 在現地碰到麻煩時就可輕鬆打發了~

當年爭取設置越野機車活動區, 市府回應公文如下:

發文機關:公園路燈管理處
發文日期:2002/7/8 下午 03:02:06
發文字號:91.7.8.北市工公河字第09161932900號
處理情形: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的來信已經收到了,有關建議於河濱公園內增設越野腳踏車之場地乙節,經查目前本處於美堤河濱公園內已設有越野車活動區,可作為越野腳踏車或機車練習使用,歡迎前往使用。(承辦人:李嘉培,電話:二三0七六八二0),謝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處長 楊綱 敬上

剛開放時仍遭管區制止, 反應內容如下:

那再請問一下, 如果如上所述"本處於美堤河濱公園內已設有越野車活動區,可作為越野腳踏車或機車練習使用,歡迎前往使用"為什麼兩週前本人與幾位朋友在該處練習使用卻遭當地管區制止, 說該場地為僅供腳踏車使用這是上下協調不良嗎? 還是說本人將此信印出, 若再遇此現象就請管區去電詢問此信件問題的承辦人?

凡請告知, 謝謝;

經反應後市府回應公文如下:

發文機關:公園路燈管理處 發文日期:2002/7/15 下午 01:26:25 發文字號:91.7.8.北市工公河字第09162030400號 處理情形: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的來信已經收到了,有關建議美堤河濱公園之越野腳踏車活動區是為越野機車, 腳踏車使用, 本處擬設置使用告示牌及會知有關單位及警衛室備查。(承辦人:李嘉培,電話:二三0七六八二0),謝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處長 楊綱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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