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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兩篇都是一般車種共有的性能或配備, 這篇要來談點比較特殊的部份: 附掛尾車~

開一台車再拉一台車也是孔方長年以來的一個小夢想; 自民國 88 後開放小型車合法附掛尾車後一直都很有興趣, 但不是每一台車都有附掛尾車的條件, 而且初期費用相當驚人, 直到最近幾年有國產品才比較平民化.....



在談尾車的運用前要先了解一下自己的車子與相關法規:

[駕照部份]

1. 交通部於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三日開放已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車並附掛輕型拖車

2. 總重 750 公斤以下、總長 7 米、寬 2.5 米、高 2.85 米以內的輕型拖車,免考拖車駕照合法上路

3. 超過上述規格之拖車需具有聯結車駕照, 且拖車需有母車連動或子車慣性煞車系統

[母/子車部份]

4. 母車需加裝經 ARTC 認證合格之連結器並辦理變更

5. 子車需進口商或製造商經 ARTC 認證合格後領用牌照, 免牌照/燃料稅, 惟每年需驗車一次

簡單的說一般含車載物在 750kg 以下的小尾車只要有任何一張四輪車的駕照就可以開上路了; 尾車的部份反而簡單, 進口商或國內製造商都可以協助買主把尾車含牌辦到好; 最麻煩的是車主所開的車是不是可以合法牽引, 甚至是有無能力牽引的條件; 如果車主當初在買車的時候就已知可以附掛尾車那就沒問題了; 如果事後要辦變更才開始了解車商/總代理是否有送驗可附掛尾車這個項目, 可真的就要碰運氣了..... 運氣好的那就恭喜啦~ 簡單的判斷方式就是可附掛尾車的車種多為 SUV/SUT 且為後驅車種才有最基本的條件;

運氣不好的大概有兩大類型, 一大類型是車子本身有附掛尾車的設計, 但車商/總代理當初驗車並沒有加驗這個項目, 所以自然不能合法變更; 不過這個倒是有補救方法, 可以請車商/總代理協助車主再送驗, 但所費不貲 ( 因為所有的費用都要車主一人負擔, 而非整批車去分攤 ) 而且不是所有的車商/總代理都願意協助驗車, 最後還是要碰點運氣;

另一大類型是車子本身就無附掛尾車的設計, 這種狀況孔方的建議是還是換別條出路試試吧, 如果硬要裝上拖車架拉尾車, 由於車身設計時並沒有將附掛尾車的負載考慮進去, 從引擎出力/車身結構到煞車等等都是問題; 以前就有車友拿一般的自小客硬裝拖車架拉尾車, 一段時間後發現後門居然關不起來, 因為車身被"拉長"成香蕉車了.....

接著就是挑選拖車架 ( 連結器 ) 雖說都樂的拖車架 ( Thule/Brink ) 價格偏高, 但世界級的產品絕對有一定水準, 當然也有不少其他品牌與國產品可選, 這就要看個人的需求了; 重點在於該牌產品是否有自己車子可以安裝的型號, 還有如果考慮日後有拖露營車的機會, 電源線組應採用 13pin 式 ( 孔方也是選用 13pin ) 但一般的尾車只有單純的尾燈/煞車燈/方向燈等等而採用 7pin 式, 這部份有轉接線可以運用; 也就是說母車 13pin 可經轉接線接子車的 7pin 但如果母車只有 7pin 但子車是露營車的 13pin 就無法相容;

都樂的拖車頭 還附一個護套~


經過認證 + 合法變更的拖車架會加貼一個貼紙


連結器 + 電源線組參考




這部份都處理好之後, 拖車架的變更一般可由車商/總代理或拖車架經銷商辦理合法變更, 前兩者辦起來會比較快速, 原因在於車商/總代理對自己經銷的車種有相當詳盡的資料供 ARTC 審核, 但文件來來回回也要一個月左右; 等文件完備後再把車開到監理所辦變更即可; 行照上就會多了一行如"兼供曳引"等字樣,

ARTC 申請文件多如牛毛 請自行參閱~














這張可看出都樂鵝頸式 ( swan neck type ball ) 拖車球可以搭配的車種



母車變更後的行照/子車行照參考





孔方的行照比較特殊 "雙廂式框式兼供曳引"


尾車 ( 子車 ) 的挑選也是因需求而異, 網拍上就能找到相當多的款式; 從一般的板車到貨斗框式甚至可拆裝式與小型露營車都有, 如果是載兩輪/四輪車, 多半考慮板式或框式, 如果是載水車/遊艇也有專用的尾車 + 絞盤等等, 這部份就不贅述了~

一切都處理好之後就可以開心合法的上路了, 記得要先到一些河濱公園的停車場練習一下, 尤其是路邊停車與倒車入庫這部份與只有一台車的開法是相反的, 還得注意不要發生讓母車撞子車的冏現象.....



上了國道後一樣走小型車車道收費 40 元 ( ETC 者不受影響 ) 在休息站時請停到大型車/連結車停車場, 會發現到處都有位置停的感覺真好..... 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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