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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本來不太想寫這一篇的, 但又想寫很久了, 加上最近剛好有接二連三的機車業界客訴新聞, 相信大家都已經從各媒體上看到了, 其實孔方手邊也有一件, 已經處理快兩個月了, 而且還在發展中~

量產車要完全沒有問題是不可能的, 即便是日系或歐系車都一樣, 頂多是程度上的不同; 車子有瑕疵就是要靠保固期來處理, 讓廠商對出廠後的產品做有限度的保固責任;

在消費者的層面上, 車子有問題固然心情不美麗, 但積極的作為應該是主動與廠商聯絡並配合廠商的保固處理, 包含在保固期內不要去踩到保固責任除外條款的地雷 ( 如天災/人為/事故/改裝/競賽..... ) 其實孔方碰過很多例子都是因為車主踩到地雷, 經銷商或車廠不予保固而雙方不愉快的經驗;

如果是車主踩到保固責任除外條款的地雷, 廠商不予保固在法規上是絕對佔得住腳的, 看看那個市議員被車廠提告就是個活教材; 但很多時候車廠為了息事寧人, 保持氣度與格局寧可"給個方便", 其實以車廠的資產都是大樹去一葉耳; 但更多的時候這些保固爭議是來自車主方面的道德風險;

何謂道德風險? 例如 a 車已過保固期有故障零件, 將該零件換到還在保固期內的 b 車, 再把 b 車送去保固, 保固回來之後就皆大歡喜了..... 這種行為其實是刑法上的詐欺; 而且很多零件都有流水批號, 仔細追蹤都可以查出該零件根本不會裝在該車上; 但是因為無法排除一些其他因素, 如出廠到車主手上也過了好幾手等等, 再加上無罪推定主義, 除非能科學舉證確實是何人所為, 否則車廠多半都以"不良品"處理, 最終倒霉的都是處理保固的人力資源與製造商, 而車廠則得到了一個被捏造的"品質不良"罵名;

排除上述這種類型之後, 接下來就是其他類型的道德風險; 例如在車主無人損財損的情況下, 只因故障次數略多且不重覆就要求車廠"換車", "原價購回", 更甚者"兩倍價/三倍價購回", 還運用媒體與法律資源; 其實前兩者倒是不無前例且在情理上是說得通的; 且多半都是車廠委由第三者充當白手套來處理; 但這個兩三倍價買回則是一種變向勒索, 跟千面人下毒的手法有點類似; 只是前者是過失後者是故意; 而且依消保法規與常見的民事判例很難有機會成功, 只會搞得自己下不了台, 還要多出一筆訴訟費用;

如果真的只是要出一口氣, 孔方倒很欣賞前幾年打官司常有的"求償一元", 訴訟費用也是由敗訴的車廠方支付, 加上車主勝訴之後車廠是一定要把車子處理完善, 可說面子裡子都爭到了;

好啦~ 假設兩倍價三倍價買回給車主賺到了, 錢花一花也就沒了; 再加上身邊的親友會用什麼樣的眼光看待自己? 做你的親戚或朋友可能會有被求償個兩三倍的下場, 恐怕不是兩三倍的"利潤"可以補的"差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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