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你所想像的, 車界常稱的"小屁孩", 請聽孔方娓娓道來;

昨日打烊後, 拖著狀況欠佳的身體騎車回家, 途經大藍寶停放的停車場時順道拿前天忘在車上的紅燒肉, 卻發現大藍寶的擋風玻璃與左前門共有三個口水痕; 由於停車前才洗過車, 孔方很肯定這是在停車場才被吐的, 當下先找管理中心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 工作人員表示要上午八點後主管在場才能調閱, 所以還是先回家睡覺白天再來, 偏偏又有感冒症狀一夜難眠.....

喵的勒~ 本來以為是天花板漏水

連左前門都有還兩個 肯定是人為 真是誠彼娘之非悅也~



順手查了一下資料, 向他人吐口水, 或他人的衣物或物品吐口水, 從民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 到刑法都有條例可以處理也都有判例, 心中盤算找到"爐主"要怎麼求償, 最優的狀況讓他上法院判個兩年或拿前科只拘役罰金, 且可以刑逼民要求賠償價金, 就算和解最不濟也要洗個車來個小美容一下吧?

一夜難眠後也早上八點了, 本來打算先去診所看醫生; 想想還有時間先去調閱監視器畫面好了..... 用三倍速快轉看了一個小時之後終於找到了"勇士們"~ 基於保護當事人, 眼睛部分都先處理過了;

小屁孩? no.....


這是敲打票卡機的對講機.....


吐口水行為全都錄.....



當確定行為人是小學生之後, 星夜查到的法規資料就已經無用一大半了, 再仔細端詳人物的特徵, 這運動服上的校名..... 這不是孔方的小小小小學弟嗎? 這下可妙了, 小小小小學弟吐口水到同校畢業的老老老老學長的車上, 心中真是百感交集又五味雜陳啊.....

碰到這種事情, 有些人可能就自己摸摸鼻子就算了, 不需要跟小朋友計較; 不過孔方站在教育的立場, 就先把監視器畫面都翻拍起來, 步行到就在一旁的母校辦會客, 找訓導主任談談;

好久沒回來母校了, 畢業班的老師還在學校時每隔幾年都會回來看一下, 畢業三十幾年人事早已大換血, 自從老師轉到其他學校服務後就沒再回來過, 最近一次是幾年前送向日葵到老師當時服務的學校去, 已高昇輔導室主任 ( 日前通過校長考試, 已轉任校長 ) 曾有想過可能會因為日後自己的小孩也唸同一間學校所以會回來, 但孔方從來沒想過會因為這種原因回來母校, 箇中滋味實非三言兩語可以道盡.....

與訓導主任交換一下意見, 主任從翻拍照片就已經知道是何許人也, 一同回到停車場再觀看一次, 也表示這三位小朋友在學校的日常生活與家庭狀況並不是很理想..... 也很感謝孔方的告知, 並承諾一定會給個交待;

轉往診所掛號看醫生, 居然被要求留下來吊完點滴才能走, 真是個"充實"的一天啊~

待續.....
arrow
arrow

    孔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